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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司法拍卖只是一般网购行为

yealu2012-07-14 11:03  浏览:1450
广东拍卖协会:淘宝司法拍卖只是一般网购行为

7月10日晚,浙江省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“司法拍卖平台”完成“首拍”,所拍的宝马7系轿车与欧蓝德轿车分别以33.09万元与6.7万元成交。此行为备受拍卖业界质疑,中拍协直指“淘宝网不具备拍卖资质,该拍卖行为不合法”。

昨日,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秘书长郑晓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淘宝网参与司法拍卖活动涉嫌拍卖主体违法,将可能直接影响竞买人的合法权益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第三条规定,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,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。淘宝网参与司法拍卖活动不属于《拍卖法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拍卖主体,因此, 拍卖 活动不具备拍卖资格, 拍卖 结果无效。”

广东省拍卖业协会会长雷敏认为,浙江省法院与淘宝网合作的所谓“拍卖”,实则只是一般的“网购”交易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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